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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