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分析题
针对争论各方的论点,我设计一道数学分析题如下: 假设有甲、乙俩人,甲靠捡鸡蛋为生,乙靠捡具有特殊用品的石头为生,但是甲也可以捡石头,乙也可以捡鸡蛋,且都不需要特殊的劳动技能。如果甲捡一篮鸡蛋所需的手工劳动与乙捡一篮石头的手工劳动相同,那么这俩人劳动所得就会相同。因为根据人类生存竞争的原则,若甲的收入高于乙,那么乙就会转而做甲的工作。反之亦然。因此我们可以假定两人都有100元的收入。 然后我们改变一下条件,甲依然手工捡鸡蛋,一篮鸡蛋所得为100元;乙则需工具挖石头,这一工具价值100元,使用寿命为挖100篮石头,一篮石头所得为101元。根据劳动价值论,扣除工具损耗后,甲与乙的收入依然为100元。因此甲乙还会继续原来的工作。但现在问题来了:因为乙的劳动需要工具,那么这个工具由谁提供?如果这个工具由甲、乙共同提供,并只收取工具损耗的费用,那么甲乙就会继续原来的工作,且收入依然相等,这时劳动价值论成立。但是如果工具必须由乙单独提供,乙就会不愿意提供该工具而改行捡鸡蛋。于是市场的供需就发生变化,石头的价格上涨。假设上涨到102元,乙方愿意购买该工具挖石头了。现在甲的收入为100元,乙的收入为101元。也就是说乙比甲的收入多了1元,这多出的1元钱就是工具的原因了,这时生产费用论成立。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劳动价值论成立还是生产费用论成立?其原因在于工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上。 现在我们再改变一下条件,甲乙都用手工捡石头。甲在甲地捡石头,乙在乙地捡石头。由于甲地盛产石头,因此在同样时间内,甲的所得为100元,乙的所得只有80元。由于乙的收入比甲少,乙就会转到甲地去捡石头,所得依然为100元。这时劳动价值论成立。如果一人使用工具挖石头可以挖出更多的石头,且工具为私人所有,这时生产费用论成立。但是如果甲地为甲所有,甲就会想办法不让乙到甲地捡石头或挖石头,如果成功甲就会因垄断自然资源而多获得20元。这时就有自然价值这个问题。 最后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当所有的人共同劳动,收入共同所有时,那么就不存在价值问题,这时所有的产品价值都变成零,因任何一人既使不劳动也不影响其个人所得。
价值论法则的三个条件与反条件
通过以上的分析,并根据劳动产品生产的三大要素,我们可以从中归纳出以下三个条件与反条件: 条件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归个人所有。(与之相反的条件是:任何一个人的劳动所得归全人类或集体所有。) 条件二:在自然资源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未经开发的自然资源,谁开发,谁使用。(反条件是:自然资源由所有者决定如何开发和使用。) 条件三:生产资料由个人所有。(反条件是生产资料全人类或全国人民公有。)
人类社会的生产根据这三个条件进行的,其价值论为生产费用论;生产根据条件一和二、反条件三进行的,其价值论是劳动价值论;生产根据条件一、反条件二、条件三进行的,其价值论为边际价值论或其他认为存在自然价值的价值论。生产根据反条件一、条件二、反条件三进行的,大概就是所谓的共产主义了。
根据以上分析可得出价值论的法则是:对生产要素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认识,构成不同的价值论。并且这些价值论在其所认定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条件下成立。因此,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实际上基本是“鸡同鸭讲”,因为争论时往往没有讲清楚以上三个条件。而价值的问题在各自所认为的条件下都正确,并且这几种条件及反条件的组合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于是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掌握了真理。
对以上进行总结,可以得出:价值由生产该产品的私有要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