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接受服务方
(甲方):
提供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甲方环境特点和要求,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具体包括:门卫、巡逻、值班。
第二条乙方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方位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保安服务合同性质
双方确定,乙方保安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乙方员工出现人身伤害的,除法律规定甲方应承担责任的以外,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二、聘用保安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四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名。第五名服务期限
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甲方有权在试用期内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服务地点:
三、工作时间
第七条甲方在法定工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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