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工程设计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教材
目 录
一、安全生产法中与设计相关的条文二、水泥工厂安全设计有关规定三、水泥厂工程设计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系四、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中与工程设计有关的 要求
一、安全生产法中与设计相关的条文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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