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管理制度6篇
【第1篇】高压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氧舱设置
1.凡是使用医用氧舱的单位,必须是我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持有者。
2.在购置氧舱时必须向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3.制造单位必须向使用单位提供下述资料:①《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②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③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空气加压氧舱安装调试好后,要有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代表,并应有生产厂方、医院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使用单位凭有关资料到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领取《医用氧舱使用证》,且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氧舱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在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设备管理工作。
2.医用氧舱日常维护保养由各医院专职或兼职设备维护工作人员负责。氧舱的大修由指定的专业厂家负责。
3.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配备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