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 解职员工能否以最低工资补偿?
“我以大厨的身份应聘到公司当中餐厨师,月工资税后3500元.两年来,钱没少挣,但公司账上没我的工资单,也没给我上社会保险、没签劳动合同。”杨先生说:“去年8月,公司的行政总厨将当月工资付清后突然通知我走人。我向公司索要解除劳动关系补偿,仲裁裁决按最低工资进行补偿。我认为这不公平!”近日记者获悉,法院的判决更正了这个涉嫌不公的裁决。
入职不签合同 离职补偿不公
2008年初,杨先生到该公司应聘中餐厨师。经行政总厨陈先生面试合格,即日上岗。“因为找份工作不容易,陈先生口头说明月薪标准后,我觉得待遇不错,就没提签订劳动合同这回事."杨先生说:“我先在公司下属的一家宾馆工作,后调到公司培训中心餐厅上班。”
至去年7月,杨先生的工资一直由陈先生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于没有工资单,直到双方产生争议,杨先生才知道公司一直没为他办理社会保险.
当杨先生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时,陈先生说:“你与公司是临时用工关系,用一天工给一天的钱,工完钱清双方就没有任何关系了,根本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给付经济补偿之说。"杨先生找到公司,公司又说:“经济补偿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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