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考试题
一、
判断题1、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可以非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2、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
4、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6、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7、上市公司只能在公司住所地召开股东大会。
8、通过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9、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和召
集人不得以任何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