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增资)协议
甲方(投资方):抖音mcn机构 A 公司
乙方(被投资方):抖音mcn机构 B 公司
丙方(监督服务方):C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共同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认缴、实缴日期及额度
1.1 甲方认缴乙方的增资款项人民币***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应当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0 日内实缴完成。
1.2 增资款项实缴后将由乙方作为注册资本,在天使投资融资的基础上,用于抖音mcn机构 B 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1.3 增资款项的实缴时间顺延或前移,需经过甲、乙、丙三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条 决策权与股权变动
2.1 乙方在增资后,甲方认缴款项所占股权比例为乙方注册资本的***%。
2.2 甲方应当享有对乙方公司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免、财务审计、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权利。
2.3 如有股权变动,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第三条 监督服务
3.1 丙方作为监督服务方,应当定期对乙方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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