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未婚生子分手离婚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O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O双方自 年 月 日相恋 年 月 日
在乡下办结婚酒 年 月 日产下一子,持续至
年 月 日,甲乙方双方感情出现重大矛盾且无法调和,逐
决定分开。
一、甲乙双方在同后期间生育子(女)名 现经双方协
商,由甲方负责抚养。
二、乙方有权依法对子女行使探望权,但是探望前应当征得甲方 同意,并且不得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三、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元)
用于子女生活开支使用。
四、如遇子女上大学、重大疾病等原因,乙方应当与甲方共同承 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支付的抚养费)。
五、子女姓为 双方对此日后不得提出异议。并且任
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姓名。但子女成年后,有权按 子女个人愿意变更。
六、由于债务系甲方对外进行支借和欠付的,同居期间甲方 使用乙方银行卡信用卡所产生的费用及欠款债务等问题及责任 均由甲方负责
归还处理,乙方不在
承当此债务的
归还及责任。
七、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 对方主张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协议签订之日后发生的除外。
八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