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160 0

[学习资料]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说明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493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55.6007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8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2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1-27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4-12-19 09:20:1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说明会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说明  为适应司法实践中的需要,最高院出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买卖合同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生效、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接下来将按照顺序一一予以说明。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1条第1款(送货单等):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本款主要是讲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即“一有一无看惯例”。一有是指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非合同性书面材料;一无是指无书面合同,如通常所讲的“老客户生意”;因而,通过考查双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及其他相关证据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是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 说明会 人民法院 法律问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3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