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细则(试行)》旳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扩大到初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
继续医学教育
实行学分制。 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项目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
|
楼主: fsaasdfs~
|
185
0
[学习资料] 继续医疗教育学分管理 |
|
已卖:2109份资源 博士生 20%
-
|
| ||
|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