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推进方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6月13日,总局又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
〔2016〕
71号,以下简称《通知》)。《办法》和《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尤其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对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和《通知》要求,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
,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甘肃省
食品农产品
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和《通知》精神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和《通知》要求,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到2017年底,所有批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
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
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批发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批发市场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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