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没有理解生产资料概念,上面是我关于生产资料概念的认识或者理解。从你说“要么它不是现实意义上的生产资料而是产品”这句话表明,你好像认为产品不是生产资料,一般生产资料可以划分为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如何产品的形成都是劳动对象到达劳动目的或符合生产规定之后的结果,它在形成产品之后不管是被劳动者作为一个所有者直接使用,还是被所有者被拿到市场去交换或卖出去,这时他又成为另一种意义上的劳动对象,那就是满足社会需求,而作为所有者直接使用的产品是满足自身需求,前者的商品经济,后者是自然经济。
另外,我认为你可能没有理解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是如何转化的,这从你认为我上面的“产品”不是“现实意义上的”,感觉先生好像还没有理解个别劳动或者部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虽然其投入的劳动时间不变,然而,由于其个别劳动或者部门劳动的生产力高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体现出来的生产力,因此,这个人或者部门的劳动生产在同一时间段,产生的价值比社会高,就是说其个别或部门的个别劳动时间数量可以折算为更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者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当然,关于这个折算马克思好像是没有论述,马克思在《相对剩余价值》哪里论述的逻辑是:由于科学技术的作用影响引起的生产力提高,资本家在市场竞争上获得竞争优势,该生产出来的商品在市场上暂时没有多大变化的情况下,大大提高了利润或者剩余价值,而雇佣工人的平均工资(劳动力价格)没有多大变化的情况下,资本家加大了对于雇佣工人的剥削程度。
可是,马克思还没有发现既然工人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在劳动力市场是自由买卖的话,那么,如果,这个原来由于科学技术的作用影响引起的生产力大大提高,之后获得很多利润或者剩余价值的企业,还在固步自封不相应提高这些懂得运用相对先进的生产工具的雇佣工人的工作待遇的话,那么,这些雇佣工人就会被其他拥有类似生产条件的同行挖角,或者这些劳动者主动跳槽到同等生产条件但有更好待遇的企业哪里就业,当然,只要劳动力市场足够透明的话。



雷达卡
!我没有认为生产资料等同于生产力本身,只是认为它会影响生产力以及个别生产力创造的价值,这个你不是已经承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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