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提高执法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本局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为保障法律、法规正确、有效的实施而建立的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制度。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第五条行政执法责任制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第六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提拨使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八条成立
**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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