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要约收购中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
在世界范围内,要约收购中对于中小股东的保护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日本、德国、英国、美国和欧盟都对其有相关立法,而美国与英国则更加全面与完善,我国法律对此也有相应规定。从南钢股份收购案开始,要约收购案件不断增多,加之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中小股东已经被推置公司收购大潮的风口浪尖处。对于这种态势,我国必须将更多的目光投注于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上,完善相关立法以配合经济的发展。本文主要从收购方、控股股东和董事会三个方面进行考量,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提出完善建议。
第一部分阐述了要约收购与中小股东保护的一般理论,明确要约收购的含义与特征,分析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及其成因,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对中小股东利益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我国要约收购中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所存在的问题,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以及反收购的法律规制三个实体法的方面及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两个程序法的方面进行探讨。实体法方面,对于信息披露制度,本文从收购方、目标公司董事会和中介组织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了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收购方的信息披露义务规定的不够充分、大股东信息披露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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