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农村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三老”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三老”人员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三老”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县享受自治区级、州级待遇的“三老”人员。
第三条:考核内容:
老党员: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能够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的纪律约束。
2、能够自觉参加村里重大事务活动、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的组织实施,带头执行村两委班子的决议和决定。
3、能够带头移风易俗。不讲排场,不挥霍浪费,尊老爱幼,不酗酒~,不参与赌博等危害社会的活动,不搞封建迷信。
4、能够自觉发挥传、帮、带作用。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村规民约等方面的规定,不组织或参与越级上访、集体上访、联名上访,不
参与宗教、
xx和其他非法组织或宗教活动。
5、能够带头维护社会稳定。自觉维护村里的安定团结,积极帮助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消除隐患;能够协助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参与各种宗教活动。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现象作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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