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经
20XX
年5月28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15次会议通过。该《条例》分总则、目录和程序、交易行为监管、专家和专家库、信用体系建设、法律责任、附则
7章42条,自20XX
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20XX
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列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
第三条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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