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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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讨论]一夫多妻制的经济学背景是什么?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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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9-4 13:14:00

那么为什么西欧国家在中世纪以前一直也都是一夫一妻制呢?这同样也得从他们的基本经济结构和婚姻决策主体说起。

我们知道,罗马帝国之后,西欧的基本经济单位是“庄园”,而庄园内的一切物品,包括农奴的人身,都归于封建主所有,农奴向封建主缴纳高额的定额或者分成租(税)。而手工业品,包括服装农具等,由庄园主指定农奴生产或向其他庄园购买后计划分配。庄园内部没有交易,交易在庄园之间进行。

农奴之间的婚姻必须由庄园主指定或者经由他同意,在庄园内部,封建主是一切婚姻的唯一决策主体。那么在理论上,他可以独自拥有庄园内部所有的女性,他为什么会选择一夫一妻制呢?

原来,在1400年以前的西欧,并不缺乏大片肥沃的土地和良好的灌溉系统,缺的是人力。几乎所有的边际产出都来自于劳动力的追加(这可能有助于我们理解斯密会提出价值来自劳动,而到魁奈那儿要加一句“土地是财富之母“)。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的庄园主,势必追求自己辖下的人口更多。而一夫一妻制无疑比一夫多妻制有更强的人口生产能力。

当然,封建主们也不肯在“性“这个问题上吃亏的。他们发明了”初夜权“制,通过法律的形式颁布了庄园辖下的所有女性的初夜在产权上归于其主人,并且以后也应该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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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9-4 13:25:00

进一步,我们还需要分析为什么古代中国的经济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而中世纪欧洲的经济以庄园为单位?实际上这是一个企业的最优规模问题。

这个问题也大有文章可做的,但我不展开了。我自己的结论是,由技术水平决定。

从这个问题的结论来看,马克思对制度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生产力(技术水平)决定生产关系(产权结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婚姻制度无疑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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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9-4 13:37:00
以下是引用一刹春在2004-9-4 11:02:08的发言:

你就赶紧挖坑开讲吧。要不就欠下本论坛一屁股债了,记不记得上回的器官交易还没给出你的处方呢。

(这位张李兄和那位老张头的文字俺都爱看得紧,本该吹捧一番,转念一想那老张头倒是坦然接受了,这位张李兄的谦词估计就排山倒海而来了,麻烦得很,招惹不起。)

呵呵,原本我还做梦写篇东西往哪个小报上投投稿呢,迫于一刹春兄的淫威,只好缴枪不杀了。

那个器官交易的问题,我会继续的,谢谢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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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vlove 发表于 2004-9-4 15:52:00

我不能接受多夫一妻制,或多或少的接受一夫多妻制;最重要的是我提倡一夫一妻制。

对历史的研究嘛,我想西方之所以那样,可以看出女性的地位低下。-----等

而东方传统思想,礼仪教条的限制,有了多妻。 ----相比下 , 中国当时合法婚姻中的女性还是有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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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日暖29 发表于 2004-9-4 19:31:00
我觉得一夫多妻与一妻多夫是个对称的问题正如求成本最小化与求收益最大化是一个对偶规划一样,重要的是谁的(男性还是女性)财富(包括钱财、容貌、才华等等)多,自愿与之结合的人当然也多,不知道张三李四对如今的二奶、三奶事实上的一夫多妻现象怎么样解释?
我的微博 http://weibo.com/u/126644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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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4-9-4 22:51:00
以产权的决策单位来解释女性资源的配置有一定道理,但是如何解释既有一夫一妻制也有一夫多妻制?所以,恐怕不是产权能够解释的。我更倾向于认为,古代东方社会把妇女当作一种支出或者货币,是为了交换安全感、荣耀和财富等。因此,如果双方都是穷人,通常是一夫一妻制;如果男方是富人,那么穷人的女子一般只能做小老婆,而富人的女子可以当大老婆,官员的女子一定是大老婆。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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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9-4 23:15:00

我倒是不觉得解释不了“既有一夫一妻制也有一夫多妻制”,在古代中国,从“制度”来讲,没有规定妻子的数量必须是一个或者必须是多个。而在现实中,因为经济状况的不同,有钱的一夫多妻,没有钱的一夫一妻甚至一个老婆也讨不起。所以现象上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并存。

“古代东方社会把妇女当作一种支出或者货币”我完全同意,事实上在模型中我将“女儿“视为父亲所持有的一项风险资产处理,以此解释“娃娃亲“,聘礼,媒婆,婚约等现象。实证也可以从这点入手。

再深入一点,古代的妻妾制度也值得探讨。妻只有一个,妾则不限数量。除非有事先公认的特殊理由(七出之条),妻是不能随便抛弃的,而妾则不然。并且纳妾需争得妻子同意,或者由社会公认的理由(如无后)。我打算从特殊的合约角度入手分析,但思路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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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4-9-5 09:37:00

张李兄的决策权观点最终也是以经济状况解释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差异,单以这点论,似乎和贝克尔的“质”的差异观点是接近的,张李兄也提到,“质”包括能力也包括财富。所以,正如张李兄已经指出的那样,贝克尔的问题还是在于,无法解释为什么现代社会多为一夫一妻,而古代社会多为一夫多妻,难道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比起古代社会来要缩小了么?

我看到一种解释,可供参考(纯归以经济原因,或多或少不让人信服,下面这个解释也是如此,于是nie版主提醒我们注意文化原因):

导致一夫n妻差异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水平,而是不平等的来源。关键假设是,繁殖后代是婚姻的主要目的,高质量(人力资本含量高)的男女在繁殖高质量的后代方面更有效率。不发达社会,男人之间的不平等主要是因为非劳动收入(家庭出身或先天因素),富人一般拥有较高非劳动收入和较低人力资本在繁殖高质量后代方面没有效率,因此这方面需求就小,从而对高质量(高人力资本)妇女的需求就小,所以婚姻市场上,妇女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她能够繁殖后代的数量,这在妇女之间是没有多大差异的,所以妇女之间是完美的替代品,价格就低,一夫多妻成为经济上的可能。

而在发达社会,男人之间的不平等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从而是人力资本之间的差异,高人力资本的男人希望得到高人力资本的女人以繁殖高质量的后代,于是女人在婚姻市场上的价格就取决于其人力资本价值,不同质量的女人之间不能完全替代,高质量的女人价格就高,富裕的男人也财力有限,就只有一夫一妻了。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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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4-9-6 11:23:00

一刹春兄请进

在你介绍的理论中,"富人一般拥有较高非劳动收入和较低人力资本在繁殖高质量后代方面没有效率",如何过渡到"因此这方面需求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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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刹春 发表于 2004-9-6 14:29:00

呵呵,兄台果然有这个疑问啊,我以为差不多就能糊弄过去呢。demand是作者的用词,准确讲是市场均衡的结果。男人的效用函数中既包括后代的数量,又包括后代的质量,低质量(人力资本,下同)男人娶高质量女人抚养高质量后代的成本一对高质量男女抚养高质量后代的成本要高,所以娶更多低质量女人提高后代数量可能会带来更高效用;而作为女方,也要权衡两种类型男人提供的合同的优劣,她们的效用函数中包括后代的数量和质量,也包括男人对她们的消费支付;这两方面规划在男人的预算约束下的最大化所得到的婚姻市场的一般均衡就是我上面的结果了。

与其平淡地活着,不如用死亡搏一次无法遗忘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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