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窗口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食堂 楼 窗口。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壹年。
经营范围:
分配方案:
租赁费
万元。全部按时交付
学校银行账户。
卫生费
按实际费用平均分摊。
每学期管理费
元。 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的 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担保。协议到期后,
保证金无息返还。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气及经营所需的相关基本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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