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汶 矿 业 集 团
伊 犁 一 矿
师 徒 合 同
年 月 日
师傅的权利和义务
带队师傅负责对徒弟的培训管理及安全全面负责,按照培训目标制定符合实际的培训计划,定期布置作业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徒弟严格要求,尽心尽责。
带徒师傅必须加强学习,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技术业务能力,作风扎实,富有强烈的安全责任心。
带徒师傅必须坚持正常出勤,每月出勤不低于21天,师傅和徒弟同上同下,师傅是徒弟在现场的第一安全监护人、责任人,保证自己和徒弟的安全。
带徒师傅要时时处处以身作则,洁身自好,言传身教,
严格按三大规程操作,杜绝习惯违章行为。
加强徒弟的思想教育,关心徒弟工作、生活和政治上进步,教育徒弟养成重视质量和文明生产及重视安全的好习惯。
培训期满后要使徒弟达到培训目标(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初级工技能标准掌握工种岗位操作技能。
区 队 的 职 责
“带徒培训”有区队负责组织进行管理。
“以师带徒”培训范围:新入矿下井的工人、技术岗位的转岗人员。
培训目标:培训期限,新工人“以师带徒”培训期为1.5个月。通过培训使受训人员达到本工种岗位操作技能,能独立上岗作业。
区队明确一名管理人员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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