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公积金
xx年年度报告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都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义务,职工的权利。
山东省住房公积金
xx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建金〔xx〕26号)规定,现将全省住房公积金
xx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
17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从业人员
2482
人,其中在编
1482
人,非在编
1000
人。(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负责对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全年实缴单位
117417
家,新开户单位
15698
家,净增单位
10749
家;实缴职工
872.24
万人,新开户职工
70.43
万人,净增职工
22.65
万人;当年缴存额
914.94
亿元,同比
增长12.32%
。截至xx年底,缴存总额
5815.74
亿元,缴存余额
2770.02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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