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指标1.哨点监测完成率
定义:当年按国家要求设立的艾滋病监测哨点完成监测样本量、监测样本来源、数据上报质量及新发感染检测情况四项得分之和。考核标准: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质量四项得分总计100分,各地哨点监测完成质量得分为本地按国家要求设立的艾滋病监测哨点得分的平均值,要求达到85分及以上。
指标1.哨点监测完成率
1.完成监测样本量(40分):完成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并通过客户端上报的问卷数/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方案要求的样本量×402.监测样本来源(20分):一个哨点的监测样本来自一个县区得20分,来自两个县区得15分,来自3个县区的得5分,来自4个及以上县区不得分。3.上报数据质量(30分): 4.实验室BED检测比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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