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137 0

[学习资料] 城乡规划培训心得体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47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29.7866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87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1-17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4-12-27 09:56:47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城乡规划培训心得体会
近期,中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为一个城市管理执法者,一个关注中国城市发展的公民,我想在此提出一点感想,供各位同仁们参考、批评、指正。
首先,从立法理念上看,有进步,也有不足。原来叫《城市规划法》,现改为《城乡规划法》,有城乡一体化的理念,和中央大部制改革思想一致,但现在的法条中城市的概念不清
(没有解释条款
),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突出地位没有彰显,城市和镇、村的规划尚混在一起,不利于抓住中国城镇化中城市规划这一主要矛盾。在规划制订中增加了征求民
-意、公示等法定程序,这一借鉴欧美、日本的理念的做法相当彰显立法机关的改革创新。但在城市规划的立法目的等部分,没有强调发挥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没有涉及城市圈、城市群等城市发展和管理一些新的趋势
。其次,在城市规划的处罚中,没有授予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仅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由城市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予以拆除或没收。“有关部门”,不一定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容易造成管理中权限不清的问题,这比《城市规划法》原来的立法还退了一步。但是,对乡、镇政府却赋予了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力。这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城乡规划 心得体会 培训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一体化

城乡规划培训心得体会.doc
下载链接: https://bbs.pinggu.org/a-5811835.html

18.88 KB

需要: RMB 2 元  [购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4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