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务
一、公路行政执法的涵义
公路行政执法,就是行政管理在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管理及使用六种关系中的执法活动。执法本身就是针对公路管理活动的,如在这过程中,经营性公路的权益转让前,执法人员对受让方资信审核的监督检查,转让后运营企业与机构对公路的养护与管理。执法活动涉及的管理面较广,执法主体也包括政府、执法部门及管理企业等,这些关于公路行政管理活动的具体执法行为,都属于公路行政执法的范围。
二、公路行政执法的特征
公路行政执法的特征,是基于对行政执法要素的理解。具体表现在执法依据的广泛性、执法主体的职权性、执法对象具有特定性和执法行为的效率性四个方面。执法依据的广泛性。公路行政执法的执行标准,不仅是国家关于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从纵向上看,有《公路法》为法律依据,还有辅助性的法规,如《公路管理条例》、《公路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技术规范性文件,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也是公路行政的执法依据;从横向上看,包括公路行政执法中其他执法部门的行业规范,如路政管理有《路政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约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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