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逻辑真是让我崩溃!您学艺术的吧!没人说那个命题是你说的,如果是你说的咱俩还有必要讨论吗,“你反驳到”后面才是你的观点
你这个贴的逻辑仍然保持了荒谬的风格,再套到刚才那个情景来看你的意思是“人们犯杀人罪给自己带来的利益远远大于承担不杀人的责任,不杀人只是一种观念、一个目标,但不现实,如果人人都不杀人,都承担起不伤害他人的社会责任,我们的宣传部门还有必要整天在哪里疾呼社会责任吗?!”
难道有人不守法就能证明守法不是责任吗?既然您认为守法都不是人们的责任,我还能说啥呢,只能说您太没有责任感了,宣传部门整天疾呼社会责任,就是在跟您这种人呼吁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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