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
登记本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
注: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和超量使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须公示在就餐场所。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
登记本单位名称:
负 责 人:
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填写说明
:食品类别:可分为定型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等。
保存条件可分为:(1)冷冻;(2)冷藏;(3)常温。
验收情况包括:(1)包装是否完整;(2)标识是否齐全;(3)我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是否正常;(4)处理情况(退货应注明)
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排序,一并附于本表后保存备查。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表
我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列入国家卫生部新增品种公告目录的食品添加剂要求,按规定使用,为确保消费者饮食知情权,现就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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