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i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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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价值论几乎没有一个正确的细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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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7 16:38: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3-5 22:17:00的发言:
回复楼上网友:
价值理论,不是神学,它自从被提出那天起,就有非常清晰的目的性,那就是试图解释在变化不居的价格体系后面,是否能够找到一定的规律性,或者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到底有哪些因素.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3-5 22:01:00的发言:

我认为,凯恩斯的<通论>是基于客观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他完全避免了效用价值论者的死穴.价值论,归根结底是一种中观经济理论,它联结宏观经济理论和微观经济理论.马歇尔避开价值论,研究个别企业的供求关系及长短期条件下的价格体系,取得实效,进而形成一个比较正确的微观经济理论起点;凯恩斯也避开了价值理论,从国民经济宏观体系出发,基于既予的价格体系,构成了一个比较正确宏观经济理论基础.,他们的思想,都是经济学的科学部分,是我们发展的起点.

以上是您对“价值”的定义?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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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7 21:41:00
以下是引用sanyi_mc在2007-3-7 10:46:00的发言:

呵呵,俺是个粗--人,修养很差。懒得和蠢货讲道理,骂一通算了。

对不起,即使你已经承认自己修养很差,你仍然愚蠢得说得不够全面:1)你更愚蠢之处,就在于不承认自己愚蠢;2)而最愚蠢之处,就在于明知自己愚蠢,却要以骂架来掩盖自己的愚蠢。

你这号愚蠢之人,除了骂人,还会别的吗?只有骂人的功夫,太可怜了吧?对不起,我错了,不是可怜,而是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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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3-7 21:44:00
以下是引用sanyi_mc在2007-3-7 10:46:00的发言:

呵呵,俺是个粗--人,修养很差。懒得和蠢货讲道理,骂一通算了。

你愿意尽情展示自己的愚蠢与粗俗,就自己在这里继续现眼吧。

大家都看得到,你是主角,希望你演得再精彩些,别让观众失望呀。

最好能再演出什么新花样,来展现你这方面的天才。

你在这里,太屈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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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3-8 08:38:00
以下是引用ssmmb在2007-3-7 16:38:00的发言:

回复楼上网友:
价值理论,不是神学,它自从被提出那天起,就有非常清晰的目的性,那就是试图解释在变化不居的价格体系后面,是否能够找到一定的规律性,或者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到底有哪些因素.


以上是您对“价值”的定义?

这是所有研究价值理论的学者共同的观念或研究目的所在.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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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8 09:08: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3-8 8:38:00的发言:

这是所有研究价值理论的学者共同的观念或研究目的所在.

问题是你引用的这些人的观点都是回避价值论,并没有给出一个关于“价值”的定义。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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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mmb 发表于 2007-3-8 09:10: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3-8 8:38:00的发言:

价值理论,不是神学,它自从被提出那天起,就有非常清晰的目的性,那就是试图解释在变化不居的价格体系后面,是否能够找到一定的规律性,或者说,决定商品交换比例到底有哪些因素.


这个也只是在说研究价值理论的目的,但价值是什么?给出了吗?

《价值意识》人的行为价值分析理论。 要想揭开经济现象的规律,必须首先认识人的行为规律;要想认识人的行为规律,必须首先了解人的价值意识。(石明) E-mail: ssmmb@online.sh.cn 个人网站: http://www.chinavalue.net/ssmmb/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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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8 22:55:00
lz在駁稻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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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8 23:06:00
lz錯得很淺。你知道價值是主觀的,那麼也就知道對一個行為的評價只是個人的事,不可能推到其他人身上去,所以你第一部分全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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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8 23:10: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1-19 20:53:00的发言:

这个推理,从逻辑上讲可以说是无懈可击。

他第一句就錯了,哪能用不同單位來比的?他是說,utility,是集合a比集合b大,而集合b是a的子集。

170
stevenbear 发表于 2007-3-8 23:12:00
一個連utility與value之間沒有任何關係都不知道的人,不可能說出utility的問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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