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中除了大声疾呼对吴英判决的不公,学界呼声最高的就是放开民间融资,以解决民营企业的资金困境。破除国家对金融的垄断我举双手赞成。
但是,现阶段开放民进融资途径,我坚决反对。
现在中国民营企业的资金困境有自己的特殊情况没有解决,甚至没有得到普遍的认识。
民营企业主开公司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赚到钱后把利润吃光花净的也没有几个吧。大部分的——绝大部分的企业主会留下一部分利润作为企业发展,扩大生产规模的储备金,这在《公司法》中也有要求。问题在,开企业是为了赚钱,赚到的钱也会保留一部分,为什么非常多的企业面临资金的困境呢?因为他们小?——那么美国,英国,日本,德国也有很多小企业,为什么情况没有我们严重呢?
这就是中国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小微企业面临的特殊困难。
首先是利润低,包括市场混乱,竞争恶劣,摊派繁重,税收众多,限制重重。
其次是资金被占用,无法按合同收回资金等等。
这些问题不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的经营环境就永远得不到改善,他们将永远生存在困境中。多数的企业主对于融资都不见得有需求,因为对于企业主而言,任何方式的借贷,都会增加他们的经营风险,降低他们对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前途的掌控。
而开放民间融资渠道,只能把上述问题掩盖起来,通过融资暂时的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困难,使得民间金融长足发展,加上现在金融管理法规尚不健全——无异于饮鸩止渴——民间融资风生水起的时候也就是中国实体经济全军覆没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