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05 0

[学习资料] 论自我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349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64.2572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886 点
帖子
2180
精华
0
在线时间
1393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5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2-31 18:06:44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论自我交易的公司法规制
自我交易作为公司内部人与公司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基本形态,在交易中存在内部人滥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以防止发生对公司不公平的结果,是各国法律所共同面对的课题,本文将从公司法的层面探讨如何对自我交易进行有效规制。文章第一部分首先探讨了如何对自我交易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对自我交易普遍采取广义的理解,即不仅仅局限于董事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一种情形,而将规制的对象扩展到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制股东以及他们的利益相关人与公司之间交易的情形。其次文章探讨了法律对自我交易的规则选择,一方面法律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对自我交易仍有严格规制的必要;另一方面自我交易作为一种中性的企业交易行为,其本身并不必然损害公司利益,相反有些自我交易对公司可能是有利的,特别是某些自我交易对企业的规模化经营具有重要作用,如果对自我交易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并不符合公司的利益。
法律的任务应当是确立一种适当的机制既能确保自我交易的公平性,又有利于公司效益的提高。从各国对自我交易的法律规制选择来看,普遍采取的是在法律严格控制下的有条件准许。文章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公司法 滥用职权 利益冲突 法律规制 公司经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