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64 0

[学习资料] 论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82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5009.5062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119 点
帖子
2104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22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3-6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4-12-31 18:17:3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论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
董事对债权人的责任是当代主要国家公司法中董事责任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建立顺应了经济生活中保障交易安全的需要,适当得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我国,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却没有借鉴这一做法。我国理论界就是否建立该制度围绕法人本质说发生了分歧。可是众所周知,抽象的法人本质理论并没有全面揭示公司的本质,而现代公司法上功能日益趋同的具体的公司法律制度才是我们分析董事对债权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基点。
众所周知,公司独立人格,股东有限责任以及公司机关理论作为公司法上的基本制度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制度本身的局限也日益表露出来,尤其是大陆法系严格的法人实在说忽略了经济制度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代理成本,从而为董事滥用权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创造了条件,因此有必要建立董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制度来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该责任作为一种特别法定责任,并非普遍适用的制度,只能在特别的情形下适用,该制度的建立即要平衡债权人的利益,又不能过分约束董事的经营积极性。由此,该制度的构成要件应当区别债权人所遭受的损害是直接损害还是间接损害亦有不同,并配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债权人 众所周知 承担责任 经济制度 经济生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3-6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