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干部与公务员的廉洁建设一直是ZF治理的大事。我们一直非常强调廉洁自律,这固然是对的,因为“法不自行”。但是,我们认为“道义是药不是饭”,道德自律不能当饭吃,当饭吃的应该是廉政互律。由廉洁自律到廉政互律应该是我国公务员廉政建设的唯一方向。
所谓自律就是我国传统文化一直提倡的干部要“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君子作风,就是自我约束、就是慎独、就是要先“正心诚意”“修身”后“治国平天下”的士大夫精神(其实,我个人觉得,人的一生应该反过来:先“齐治平”即先立功、后修身正心诚意即立德、最后格物致知即立言,就是说,年轻的时候敢打敢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敢于创新,中年的时候修身养性调养身心搞好“管理”,晚年的时候总结经验做好学问;孔子好像就这么干的,王阳明好像也这么干的)。当然,法家思想是主张法制的,不过,一直没有成为官场文化的主流---虽然是皇帝管官的做法的主流,从而形成了我国的官场文化与官场做法的“二律背反”。
所谓互律固然包括法制概念,但更包括制衡思想、民主思想。我国传统上有严刑峻法的思想、也有相权、皇权互相制衡的思想和做法,但一直缺乏老百姓监督ZF(包括皇帝)的思想(朱元璋有过这种乡民可以绑官进京告状的做法,但是,执行成本高且对皇帝和京官不能用)。我国古代的法制本质上属于他律,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行政监察和处分、是人治。我们举张的互律就是人人都能平等的互相约束,就是每个人都能成为“狼”,不能搞“君子德风小人德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虽然自律、他律和互律是互补的,但基础、主体、前提必须是互律。人可以自律一阵子但不能自律一辈子,圣人君子是概率很低的极少数凤毛麟角,制度应该以正态分布的大多数人特质为基础。好制度的底线就是坏人做好事---利人利己之事,坏制度的特点是只有少数好人做好事、大多数正常人都在干坏事---损人利己之事,最坏的制度是大家都干坏事。
能彼此平等他律的互律才是好制度,因为人的私欲会产生创造力也会产生破坏力,只有互律才能将破坏力变成创造力。其实,好制度应该是没有好坏、善恶、是非之分的,大家只是依偏好而分工、因分工而交易、因交易而努力,谁也不能补剥削谁、谁也不用救济谁,必须各尽其力当然也各取所需,自我约束的道德力已经融化在劳作习惯与艺术品味之中而无形无迹了---“大道无形、无为而无不为”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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