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164 0

[学习资料] 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标准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091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500.7833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591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0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1-4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1-1 15:55:56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标准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重大火灾隐患,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直接判定或综合判定。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二)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三)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四)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
(五)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六)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一)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第六条第一款至第九款规定要素2个以上(含本数,下同)的;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存在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要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 娱乐场所 报警系统 管理制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8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