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银行卡需设置密码保障安全,这个常识近日被人推翻一位自称银行内部人士在专业理财论坛上发帖爆料,告知信用卡不设密码其实更安全。
因卡片丢失被盗刷,凭密码消费时,法院倾向于判持卡人负全责;凭签名消费,法院会以持卡人没有保管好卡片存在过错为由,判持卡人承担10%-50%的损失,余下损失由商家承担,具体视商家过错内容而定,例如签名与卡片不符、性别不符等,商家的过错越多则持卡人承担的损失越少。
因克隆卡被盗刷的持卡人,如是凭密码消费或凭签名消费且持卡人无法举证是克隆卡,法院倾向于判持卡人负全责;凭签名消费且持卡人能举证是克隆卡,例如持卡人手机收到盗刷短信后立即前往超市消费并保留消费签单作为呈堂证供,由于盗刷多发生在外地而持卡人从物理上不可能同时在相隔遥远的两地消费,银行因此彻底丧失了抗辩的理由,法院多会判银行负全责。
银行专业人士提醒,目前国内信用卡用卡环境还不很成熟,凭密码交易的持卡人需注意用卡时,尽量用手掩盖密码器,防止密码泄露。而使用无密码信用卡的持卡人,也应该进行多重防护,如短信提醒、交易金额限制等,并选择一些有失卡保障和异常交易监控的银行。拿到新卡后,一定要在卡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且字体笔迹最好有一定的特色,别人不容易模仿。这样可以有效地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