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重点梳理
一、总则部分
1、本法制定原因: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第
1条)2、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已发指定的集中采购迷路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
2条)3、采购:
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第
2条)4、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第
2条)5、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等。(第
2条)6、服务:
是指出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第
2条)7、政府采购应该遵循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第
3条)8、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5条)9、政府采购应当实行
集中采购
和分散采购
相结合。(第
7条)采购采购购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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