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2017
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疫苗储存、运输,加强疫苗质量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
、疫苗仓储企业
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
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
、疫苗仓储企业
的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还
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条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
、疫苗仓储企业
应当配备从事疫苗管理的
专职人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
并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
、疫苗仓储企业
应当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
,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疫苗储存、运输的设施设备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疫苗配送企业
、疫苗仓储企业
应当(一)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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