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一、总则1、各级单位必须支持质量带理人员的工作,赋于质量节理人员“一票否决权”,质量管理人员在质量检查、验收和巡查过程中,对有关单位违规情况或质量问题可采取责令整改、返工、直至停工、罚款等措施,任何人不得干涉。
2、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加强检验检查,各相关单位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相应素质的质检人员,实行三级检查制度,自检不合格不得报请监理检查,坚持上一道工序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施工质量不合格不报验,努力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3、施工人员必须接受质检人员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质量安全部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违反规程规范的作业和不合格工序实施“一票否决”,严格过程控制,严禁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确保施工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
二、质量检查内容
1、项目部质量检查主要内容
(l)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计划书、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创优规划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分工和责任是否明确;
(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建立;
(4)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5)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质量管理的内外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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