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7
996一 1
999
前 言
本标准首次制定。
制定本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生猪屠宰
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规范生猪屠宰行业行为, 促进技术进步,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肉类产品的质量,保护
消费者利益。
本标准不涉及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检验及处理。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按照1 959年农业部、
卫生部、
对
外贸易部、 商业部《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部分采用 CAC/RCP1
2-1
976的部分条款和 GB/
T17
236
-19
98《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GB/
T995
9.1
-198
8《带皮鲜、冻片猪肉》 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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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