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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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资本主义是否可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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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的兰莲花 发表于 2007-2-8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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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2-9 11:38:00
以下是引用丁丁的兰莲花在2007-1-27 9:44:00的发言:

公有制企业里,资本处于从属地位,它只是被劳动所利用的劳动工具。但如果没有人专门对资本负责任,那么劳动就难以获得锐利的劳动工具,劳动的效能与效率将会很低。
++++++++++++++++++++++++++++++++

不是有没有人负责,而是负责的人有没有责任心。如果是私人资本,让一个继承家产只会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来负责其结果也一样糟糕。

你说到底就是鼓吹私有制。

非常钦佩你的认识。希望和你做个朋友。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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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2-9 11:41:00

楼主:如果说,你要改良中国的经济运行,那么我赞成;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确存在着许多要求我们解决的矛盾;如果你说要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那么你就是和最广大的中国人民为敌,不顾中国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为了寡头服务。

中国要解决的是国家、个人、集体的利益分配与结合的问题,而不是根本制度的问题。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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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7-2-9 18:21:00

首先,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是非常清楚的。这里不赘述。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只是按劳分配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限定词。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比较,这里假定……。在《哥批》中,对那里所述的按劳分配问题,马克思对此也有专门说明: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也就是说,把社会主义生产者的个人所有者身分撇开了。

因此,如果说,社会主义是以按劳分配个人财产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形式,那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说,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仅是这一种分配形式,那显然是不正确的。这也不符合马克思所述的这样一种规定性: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也始《资本论》所述:鲁滨逊的一切产品是他个人专有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

许多理论家,自觉不自觉地误解马克思及其经济科学,从而否定可能的人类社会主义社会形式。这是可悲的。

但是要知道:八小时工作制,普选制,福利社会主义,等等,这些东西的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至于什么是资本主义本身的东西,那就看看遍布我国的血汗工厂吧,那就看看其在人类历史中的本来面目吧。但是,人类社会早已处于社会主义战国时代,社会主义是任何政体所无法迴避的,不可否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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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王 发表于 2007-2-9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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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0 07:30:00
以下是引用万岁大中华在2007-2-9 11:41:00的发言:

楼主:如果说,你要改良中国的经济运行,那么我赞成;因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确存在着许多要求我们解决的矛盾;如果你说要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那么你就是和最广大的中国人民为敌,不顾中国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为了寡头服务。

中国要解决的是国家、个人、集体的利益分配与结合的问题,而不是根本制度的问题。

很有意思!对于谁也还不太懂的所谓“社会主义”,我们既可以拿它来论证“以民为主”的思想,也可以拿它来论证“以官为主”的思想。对此马克思本人已经指出过了。因此,实际上,在许多时候,你的观点表面上看是以民为友,但实际上看却是以民为敌。但你却浑然未知。比如前苏联当权者几十年来不是口口声声说“为民”吗?但实际上却无可救药地走向了与民为敌、最终被人民推翻的地步。

实际上许多人都还不明白,人民的利益并不是某些人可以强制代理的,人民的利益应该尽可能由他们自己去办,尽可能不需要代理人。因此,当你说你“为民”时,你可能已经陷于一个悖论之中,即你将你自己置于与民对抗的位置上了。

另外,我既不想改变我国的经济运行方式,也不知道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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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0 07:36:00
以下是引用山成功在2007-2-9 18:21:00的发言:

首先,国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是非常清楚的。这里不赘述。

第二,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只是按劳分配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限定词。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比较,这里假定……。在《哥批》中,对那里所述的按劳分配问题,马克思对此也有专门说明: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也就是说,把社会主义生产者的个人所有者身分撇开了。

因此,如果说,社会主义是以按劳分配个人财产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形式,那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说,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仅是这一种分配形式,那显然是不正确的。这也不符合马克思所述的这样一种规定性: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也始《资本论》所述:鲁滨逊的一切产品是他个人专有的产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

许多理论家,自觉不自觉地误解马克思及其经济科学,从而否定可能的人类社会主义社会形式。这是可悲的。

但是要知道:八小时工作制,普选制,福利社会主义,等等,这些东西的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至于什么是资本主义本身的东西,那就看看遍布我国的血汗工厂吧,那就看看其在人类历史中的本来面目吧。但是,人类社会早已处于社会主义战国时代,社会主义是任何政体所无法迴避的,不可否定的事实。

我的看法是:一切分配都是按劳分配,除了食利者以外。资本家获得必要的利润,也是按劳分配的结果,因为他是在付出心力劳动。我们需要反对的只有一个对象:食利者。

我们希望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国家主义。而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并不矛盾,反而是相辅相成的。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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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岁大中华 发表于 2007-2-10 07:40:00

资本家不是食利者吗?只有金融资本家才是资本家?

资本家付出的劳动?他付出的劳动给他工资不就得了,还用得着给什么股息吗?

你要清楚一点:资本家独大,获得利息才是最能体现资本家的身份,而不是他工作得不得

回报的问题。

同仁当共勉,同创中国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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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飞扬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2-10 10:53:00

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资本家的利润是一种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定价机制,因为他们要作出决策、劳心劳力,要在创造财富过程中承担风险,而对这些是很难直接定价的,所以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来衡量定价。从这个角度来看,资本家不是食利者。而那些政府官员的行贿受贿、贪污腐败才是不折不扣的食利者。

象经济学家那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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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cemlk 发表于 2007-2-10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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