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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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资本主义是否可取?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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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成功 发表于 2007-2-10 18:17:00

谈到分配,那么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分配。

如果人们通过主体的运动,从而把客体的条件,把生产一般的分配规定性,体现在生产者身上,那么,首先一切异己的存在物,即资本家,官僚特权等等,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每个社会主义生产者,只有通过社会联合才能进行社会生产,比如他进行小麦生产,他从社会方面了解和确定小麦生产的各种收益,技术,人员,资料信息。同他的其它生产一样,他自主地参加其生产联合体。或者,他认为这种生产对他无益,退出这种生产,选择飞机生产。

从中可以看出,这里体现着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双重关系,或者说辩证关系。他一方面占有着社会生产力的总和,另方面所有着他个人的全部劳动成果。从而构成了他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条件。

此外,有个人财产就有民主制!是所有者就能组织社会生产。有些理论家,总是认为,社会财富的直接生产者,离开奴隶主,离开封建主,离开资本家,离开官僚制,总之,离开一切剥夺者,生产者就无法生存,无法生产。这是很可笑的。私有制的历史是很短促的。它的作用也渐趋完结。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明证。不是漠视而化为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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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1 07:00:00
以下是引用山成功在2007-2-10 18:17:00的发言:

谈到分配,那么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分配。

如果人们通过主体的运动,从而把客体的条件,把生产一般的分配规定性,体现在生产者身上,那么,首先一切异己的存在物,即资本家,官僚特权等等,也就不存在了。

当然,每个社会主义生产者,只有通过社会联合才能进行社会生产,比如他进行小麦生产,他从社会方面了解和确定小麦生产的各种收益,技术,人员,资料信息。同他的其它生产一样,他自主地参加其生产联合体。或者,他认为这种生产对他无益,退出这种生产,选择飞机生产。

从中可以看出,这里体现着社会主义个人所有制的双重关系,或者说辩证关系。他一方面占有着社会生产力的总和,另方面所有着他个人的全部劳动成果。从而构成了他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条件。

此外,有个人财产就有民主制!是所有者就能组织社会生产。有些理论家,总是认为,社会财富的直接生产者,离开奴隶主,离开封建主,离开资本家,离开官僚制,总之,离开一切剥夺者,生产者就无法生存,无法生产。这是很可笑的。私有制的历史是很短促的。它的作用也渐趋完结。这是社会生产过程中的明证。不是漠视而化为乌有的。

我们需要分工,特别是专门对资本负切身责任的分工,否则我们就无法拥有更有效的资本利器。

认为只要拥有生产资料就可以获得分配,这是错误的,一个资本家,在他拥有生产资料的同时,还要为这些生产资料能够发挥作用费心与劳作,否则,生产资料不仅不能为他带来利益,反而有可能成为他的负担。比如,国家拥有庞大的国有生产资料,但它们因体制原因而陷于不断的亏损与流失之中,这不仅不能为国家带来利益,反而成为国家的累赘。可见,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能为人带来利益,如果它能够为它的所有人带来利益,那才是真正的剥削。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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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1 07:13:00
以下是引用逆风飞扬在2007-2-10 10:53:00的发言:

按现代经济学的观点,资本家的利润是一种企业家人力资本的定价机制,因为他们要作出决策、劳心劳力,要在创造财富过程中承担风险,而对这些是很难直接定价的,所以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来衡量定价。从这个角度来看,资本家不是食利者。而那些政府官员的行贿受贿、贪污腐败才是不折不扣的食利者。

说得对!正是这个道理。许多人还处于意识形态的幼稚幻想中,即幻想一个生产资料可以白得的理想社会。如果没有人专门对资本投入(实际上是资源投入)承担切身责任,那么,不难想象,经济将寸步难行。生产资料是“公家”的嘛,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最后谁要对这种白用生产资料所造成的亏损负责?最后,生产资料就消亡了,人也随着消亡了。历史的教训难道还不够深刻,不够足以唤醒某些人的左倾迷误吗?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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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j 发表于 2007-2-11 07:24:00
以下是引用princemlk在2007-2-10 14:48:00的发言:

非常赞同hhj的观点,人类社会其实说到底就只有一个问题:究竟怎么来分——这块象征整个社会财富和权益的——“蛋糕”;

如果建立起一个每个人都能平等参与其中的制度,比如说一个人负责切,另一个人负责分的制度,那么这个社会就能由于每个人的“机会均等”,而达到一种更为接近“理想”的状态;

相反,就像人类历史上绝大部分时间里所处的状态那样,人们期待通过“权威者”的分配,去实现“平等”和“幸福”社会这样一个目标的时候,人们最终都会对真正的结果而感到失望;

其实在启蒙运动早期,一些关于所谓人类社会的“自然状态”的学说,就已经体现出人们对于“究竟如何分蛋糕”这个问题看法的回归,就是回归到“自然状态”,放弃对“权威”和“统治”的依赖与迷信,转向一种以“人”作为分配制度主体的状态,才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状态;

所以便产生:推翻专制制度;建立维护人类平等权力的立法和司法保障体系;约束和限制行政职能;提倡自由市场经济……等种种新思潮;

至于万岁大中华同志,他所谓的“根本制度”,无非是“祖宗之法不可变”的现代翻版,如果和这样的人去较真,那可就翻了蠢喽

很欣赏先生的见解。许多人还不明白,他们表面上看很美好的观点主张,实际上是在主张一种极权体制,即权威者凌驾于社会公众之上,使公众成为他们的奴隶。而这是马克思所坚决反对的,他绝对不容许在打倒了私人资本后,又再跑来一个比私人资本更厉害的剥夺者。

体现在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晦涩哲人;哲学经济逍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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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的兰莲花 发表于 2007-2-11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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