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三级河长体系。设立县级总河长 2 人、副总河长 1 人、河长 6 人,乡级
总河长 57 人、副总河长 28 人、乡级河长 188 人,村级河长 823 人。实现境内河流、
沟塘全覆盖。二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已在河流、沟塘显著位置安装三级河长制公示牌,
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 1017 块。根据人员变动情况,2020 年 9 月底前对 55 块
乡级公示牌进行更新调整。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已完成 8 条主要河道和 5 条主要大沟一河一策方案编制;
XX 境内入河排污口统计有 15 个排污口,其中,完成登记审批 6 个,完成整治 9
个,全部完成整改;
《水十条》考核水功能区达标率 80%,XX 县共有 5 个水功能区,包括 3 个全国重
要水功能区、1 个省级水功能区和 1 个市级水功能区。XX 县每月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
检测,经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0%以上;县级集中式生活饮水水源地达标率 95%,
实际检测达标率 95%。
(三)加强河沟水岸线管理保护
一是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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