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镇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
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清洁、优美的
乡村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
乡行政区内
街道、村、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三条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建立
乡、村、企事业单位管理网络,健全“
户分类、村
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行体系。
第四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乡计生办。第六条成立庐镇乡环境卫生
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环卫
办主要职责:
(一)负责每天对街道、企事业单位及村
环境卫生的巡查暗访、督促整改,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督查通报。
(二)负责对保洁
员日常监督、考核,确保保洁、清运效果。
(三)负责对
村环卫专管员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以及
村保洁员的业务培训。
(四)负责
乡村保洁员档案管理,做好奖惩的公开和公正。
第七条各村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环卫一体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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