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
【--会议主持词】
昨天,第十二届湖北省人民
__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删除了之前草案中保留的晚婚增加
15天假期的规定
;另外对所有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增加产假
30天,其配偶享受
15天护理假。
“全面两孩”政策于
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之前不符合原《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或再生育子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违法生育。
昨天,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政策法规、我省的人口形势和科学生育知识进行解读,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目前我省涉及政策调整的目标人群
(政策放开时已育一孩且不包括“双独”、“单独”和农村独女户
)为436.7
万个家庭。“十三五”期间五年新增目标人群
120.25
万个家庭
(年均新增约
24万个),到“十
三五”期末,全省累计目标人群
556.95
万个家庭。按照生育
意愿调查的情况,我省“十三五”时期出生人口相比单独政策下多出生
50万人左右,年均增加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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