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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ccggqq帖子原文:
"(1):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没有买商品,又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有1万存款,这样商行可以再贷出1万。A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2):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买了B的商品,B再将这1万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多1万存款,这样可以再贷1万给C,……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上面两个例子的区别是,(1)中的贷款没有兑换商品,而是贷出后直接存在商行;(2)中的贷款买了商品,由卖商品的人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显然,在商行的存款和贷款额度上两个例子都一样的,似乎都符合货币乘数的基本原则,那么是不是两个例子中都有货币乘数呢?显然,在(1)中后来的9万元存款是虚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是商行,不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是用商行的钱存在商行了;在(2)中后来的9万存款是实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不是商行,而是B、C、D……,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这就是说(1)的10万存款只有1万是原始货币存款,另9万存款是虚的,不能构成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2)的10万存款中都是原始货币存款,虚存款为0。"
(1)中9万元的最终所有者不是商行,因为商行对A还有9万元的负债,A贷得钱后,再存入商行,这时不是"用商行的钱存在商行",因为当时A对这笔钱拥有完全支配权,这笔钱所有权属A.
完整的说是A欠商行1万元,同时拥有1万元可自由支配的银行存款.银行拥有1万元的债权,1万元的可贷现金,同时有1万元的债务.
如果A这时向B购买商品,B将钱存入商行,那么A仍欠商行1万元,同时拥有等值1万元的商品,B拥有1万元的银行存款,商行拥有1万元的债权,1万元的可贷现金,同时有1万元的债务.
由此可见,(1)与(2)对商行而言没有任何差别,唯一的差别只在A与B间发生了商品与现金的交换.
在此仅对ccggqq的推论进行质疑,楼主的问题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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