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gmoo 发表于 2011-2-25 17:02
个人的观点是,经济学中引入“基础货币”这种概念,是为了引入所谓“货币乘数”(说明“货币创造”的极限情形)。
另外,http://www.shfinancialnews.com/x ... object1ai60170.html一文中提到了:
“从负债方来看,储备货币主要包括发行货币和对金融机构的负债,这实际上就是通常所称的基础货币。发行货币即为现金发行,对金融机构的负债主要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准备金作为负债中的一项,在央行的负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央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对象。中央银行调节准备金主要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来实行,法定准备金率的变动和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是反向的。负债项目中,**存款包括财政收入增加的存款、**未用或结余的财政资金,因为央行作为**的银行,有代理国家财政金库的职责,所以财政资金是由央行来管理的,中央**通过其他筹资方式如发行国债而获得的资金也存于央行。**存款数量的增加意味着潜在的基础货币的增加,中央银行存款的使用则使潜在的基础货币又转化为现金和准备金,转化为现实的基础货币。负债项的央票是央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是央行回笼流动性的主要工具。负债项中其他项的变化,主要是央行正回购操作及到期资金所引起的变化,正回购操作同样能够起到资金回笼和投放的作用。因此,从负债方来看我国的基础货币,包括现金流通量、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金融机构的超额准备金。除了现金和法定准备金是已实现的基础货币外,其他各项可以视为潜在的基础货币,在某种条件下都可以转化为已实现的基础货币。”
如果引入“潜在的基础货币”,那么是否央行的负债中除“储备货币”外的各项都算作“潜在的基础货币”?若否,究竟哪些负债项应算作?原则是什么?
另外,央行改变基础货币,未必只通过单侧调整负债结构,资产与负债同时扩张(或收缩),也可以改变基础货币。强调“潜在的基础货币”的目的是什么呢?
争论央行的哪些负债项目应计入“基础货币”,也许不重要;也许重要的是,定义“基础货币”的目的是什么?
可以这么理解,我们定义基础货币的目的是为了与派生货币区分,
我们可以将货币分为基础货币和派生货币两种,派生货币是由基础货币派生而来,而基础货币又是由央行的资产派生而来的,
两种货币的来源和产生顺序是不同的,即、资产----->基础货币---->派生货币, 我们要区分开这两种货币,也就定义了基础货币和派生货币
储备货币项目是基础货币这个大家都没有疑问,而央行的负债项目除了储备货币外最主要的就是央票和gov的存款了,这两个项目到底怎么定义是我们讨论问题的关键,
首先央票、gov存款跟国债和外汇是有很大区别的, 国债和外汇是央行资产项目也就是基础货币的来源, 而央票、gov存款是在基础货币产生后,经过转化后基础货币的一种存在形式
虽然国债和央票都可以用来控制派生货币的规模,但是其操作的意义和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正回购的结果是消灭基础货币,而发行央票并没有消灭基础货币,而是暂时冻结其派生货币的功能,
所以我认为储备货币是具有派生货币能力的基础货币,而央票是被冻结了派生货币能力的基础货币,
储备货币根据派生货币的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分类:
超额准备金是随时可以派生货币的基础货币、
银行系统外的现钞是只要回到银行系统就能派生货币的基础货币、
法定准备金是已经行驶完派生功能的基础货币、
央票在中国其实是一个新事物,在央票被发明之前,他在负债表上占据的数字应该是放在储备货币里面的,我想是这样的。
至于gov的存款我想只要**把自己的钱花出去,就跟其他基础货币一样具有派生货币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