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湖北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
近日,湖北省决定从
xx年1月1日起,对于
xx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
一是定额调整。按退休、退职时间点划分三档。
1995
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55元;1996
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45元;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35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
(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
)每满一年增加
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
xx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
1.6%
。三是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
30元;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
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
25元;3.1953
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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