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教育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风建设是学校的一项中心工作,它关系到我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的提高,是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根本保证,同时也是文明校园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对于形成“严谨治学”的教风、“勤学敏行”的学风和“求实明法”的院风起着关键性作用。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教风建设
第二条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党委、行政以《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临沂大学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教师基本岗位职责》为准则,完善有关课堂、考勤、考试、学籍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教学检查制度,制订教育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
)教风评估标准,高标准、高质量进行教风建设。
第三条教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方面,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风建设的关键。
1、不断深化教改,加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改进。
2、在教学中努力贯彻教学法原则,即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式少而精、教
与学双边活动三个原则。
3、教师应为人师表、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严禁在课堂上讲授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四条稳定教学秩序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条件。
1、教师上课不得迟到和随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