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跟踪研究-深圳追缴专用基金,地方调控再度升级?
01.31 7页 pdf 联合证券
近日,深圳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挂出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公司于2007 年4 月1 日前,对本公司自1994 年11 月1 日以后竣工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名称及应缴交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进行自查。
该政策的本意在于解决商品房竣工交楼后,所发生的维修所需资金的来源问题。因此我们认为该政策并非是一项短期的调控政策,而是用意于规范行业长期发展的政策。但应该看到的是,在处理与房地产企业有关的问题、平衡与房地产企业有关方面的利益时,政府倾向于保护另一方的利益。作为全国最早走住宅商品化道路的城市,深圳碰到的问题及政府的做法具有代表性和借鉴性。
市场对深圳出台该政策的时点敏感,认为该政策在土地增值税之后推出,是地方调控升级信号。但也许属于过度解读。该政策实际已于去年3 月开始实行,8 月全面启动。故该通知并非政府调控政策的新行动,而是已进行当中的政策的持续和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