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7-26 17:38 
你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价值与价值量”的区别!没有区别一种东西的定义与现实存在的关系!价值,是商品 ...
1、价值的实质就是分配权,分配权本身就含有数量的含义。你把价值定义为所谓的分配权力,这个分配权力难道没有数量的含义?你没说过存在一单位的分配权力??:
分配权力,有二种意义:一是指分配权力的归属,就是分配权,是政治概念;一是指分配权力的存在,就是价值的定义。因此,我说分配权涉及的是价值量,是指分配权所有者行为的结果,不是分配权本身,当然分配权不是价值的内容。其实,分配权本身,概念中没有数量关系,也不能计量。
分配权力概念中是没有数量关系,是性质的描述,但不等于不能计量,分配权力是可以计量的。
2、重力没有大小的含义吗?牛顿发现万有引力,重要的是发现了万有引力的公式,测定了万有引力常数,而牛顿没有解释的恰恰是为什么两个物体之间存在引力,牛顿恰恰不知道引力的实质是什么:
重力的定义,是没有数量关系的,但重力可以计量。而万有引力是一种存在,可以作为重力的定义了。至于其它,则是自然科学的事,将来也许可以解释。
3、价值不但可以变,还可以随着人的认识而存在或消亡。
只要人们都否定某种价值(如资本创造的价值),那么这种价值也就该消亡了!你自己已经知道了主观可以决定价值的量,试问如果主观上把这个量决定为零,你说的那个客观的、无法否定的价值还有吗?:
价值的定义是不可以变的,价值量才可以变。如果资本不再形成价值,只是这一生产关系消亡,而不是价值消亡!当然,价值,可以存在或消失,价值是商品产生以后产生,当然,随着商品消亡,价值也就消亡。
我说主观可以决定某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但又说客观决定主观。客观存在的物质财富——社会产品的分配,决定了价值的存在,决定了主观行为:分配权拥有者必须分配社会产品,从而一种生产要素形成价值量为0,其它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分配到的物质财富就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