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心得体会七篇
【篇一】
今年的全国两会最重要、最突出、最鲜明的一件事情是通过了《中华人民
__监察法》,自这部法律通过以来就受到极大的关注,现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粗浅的理解。
一是《监察法》的出台体现了从严治党的统一性。我们国家过去纪律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体制内人员,对其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没有有效的监督,例如政府临聘人员也是在行使政府职能,但是对他们的纪律监督可以说是真空地带,一旦违纪了如果是党员会给予党纪处分,如果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给予批评教育,或是辞退,最终产生的违法违纪后果由政府买单。这部法律的颁布充分说明监察委不仅对
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也同样覆盖了普通公民。《监察法》明确指出:“对涉嫌
__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这就意
味着每一名中华人民
__的公民都有可能成为监察法的适用对象。不论行为人是“工作人员”还是“工勤人员”,是“在编”还是“借调”、“聘用”,只要是从事公务活动的,就属于监察对象,如城管协管员、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等。这样修改后,填补了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的空白,加强了对受委托或被授权从事公务活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