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林汉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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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原创】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公式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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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8 20:43:22
qi509 发表于 2012-3-8 18:29
如果是你的,那我就要不评论了。但是“不要劳动时间”是马克思的。这个“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存在的。
那么,请老兄也评论在下的这个“必要劳动时间”吧!我希望大家大家多多批评,批评之中可以发现自己的缺陷,和吸收别人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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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2-3-8 21:32:33
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8 20:43
那么,请老兄也评论在下的这个“必要劳动时间”吧!我希望大家大家多多批评,批评之中可以发现自己的缺 ...
“产生符合需求的有效劳动的耗费时间才是必要的”--------------你的这句我没能理解。

生产符合.....需求?

需求的.....时间?

谁需求的是时间?

如果生产需要的是时间,那么生产还用去符合吗?

例如:你必须符合招工条件,方能去报名。符合.......条件是关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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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8 21:50:34
xiaxt 发表于 2012-3-8 00:36
第一、
总之,我个人认为,解释“价值”概念,没必要引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


工作日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必要劳动时间”,其二是“剩余劳动时间”。

大致是可以这样划分的。但是,特别需要指出,这种划分并非以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为客观依据,而是依据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即劳动生产率的变化。


============================

不好意思啊!我忘了回先生这个帖。
我认为马克思在论述绝对剩余价值时搞混了个人或者部门的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他认为他论述的那个资本家懂得延长他购买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难道别的资本家就不懂得了?这是错误,马克思可能没有想到当资本家都把雇佣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人体所能够容忍的极限时,雇佣工人可能并不会因为劳动时间的延长而带来工作效率的提高,甚至起到相反的效果;另外,马克思在论述相对剩余价值时,他没有视雇佣工人的自觉性,即雇佣工人也是懂得同行的其他企业有更好的待遇的信息,会选择比较甚至最后跳槽到更好的企业,或者更高生产力的企业来挖角一些熟练工人给予更改的待遇等等,总之,马克思低估了雇佣工人的自觉性和优势选择行为能力,即使从整个社会来看,把社会平均劳动力价值作为劳动价格,也是低估了这个群体对于生活水平提高的欲望,无视雇佣工人的需求发展动力,凭什么雇佣工人在利用先进科学技术之后为企业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为企业创造更高的远远超过自身劳动力价值的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同时,雇佣工人还会老老实实为资本家卖命,他们又不是终身制的奴隶,他们是具有人身自由的职业者和劳动者,他们既然可以自主支配自己的人身自由,他们也可自由与雇佣他们的货币拥有者进行劳动力商品的买卖,他们同样也有自我选择主宰自己命运的自由,但是他们之所以最后选择那一家企业作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商品的归宿,那一定是那一家企业能够给予他们更好的待遇和劳动力价格,能够更大的实现他们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从而实现其使用价值的相应价值,他们还要追求超出他们自身预付耗费的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为什么不呢?任何一个成功者都会有这样一个必经之路!

当然,也许的确在当时那个时代由于信息的封闭性,会导致这种情况,但也是暂时的,因为资本家群体,由于对于工人的剥削拉大资本家群体与作为弱势群体的雇佣工人之间的贫富差距,这始终会被雇佣工人们发现,难道社会的发展就一定要在最后不得不爆发暴力革命的形式来实现吗?所以,马克思的这种理论,相反没有帮助雇佣工人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的消灭,还导致了一种恶性循环!

我的看法是:劳动力价格应该以劳动力使用价值的价值即v+m,资本家可以看作为一个管理者和生产资料投资的劳动者和带头人,他们收回生产资料的再生产、维持、延续补偿之外,应该获得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补偿或者报酬,因此,他们与雇佣工人是合作关系,他们按照对于生产力系统的贡献分享剩余价值m,当然,zf作为社会管理者可以通过税收来获得其中的一部分剩余价值m,多余的部分可以作为社会保障基金,维持、延续、再生产那些暂时不能为社会做贡献的潜在劳动力,以便他们将来为社会做贡献。
因此,ZF只能算是一个社会服务部门,一个调整和协调各部门、各阶层之间价值分配的公平合理、社会产业结构合理与否,能不能提高整体效率,并给予相应及时的指导性政策的一个服务部门,而不是什么人民公仆,说得越好听,并不等于就他们就越好像在做亏本生意,相反,纳税人不会亏待他们这个群体,会给予他们相应的报酬,他们的待遇同样是遵循按劳(贡献)分配,同时给予监督!避免他们到处寻租!因此,ZF也应该有业务公开透明给予社会一本明白帐,而不是糊涂账,让一些人混水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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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8 23:14:10
qi509 发表于 2012-3-8 21:32
“产生符合需求的有效劳动的耗费时间才是必要的”--------------你的这句我没能理解。

生产符合.....需 ...
就是说某一行业的产品或者商品生产率≤需求率的劳动生产是必要的劳动生产,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投入的劳动生产时间就是必要劳动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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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2-3-9 18:41:07
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8 23:14
就是说某一行业的产品或者商品生产率≤需求率的劳动生产是必要的劳动生产,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投入的劳 ...
那你这句话还是不通。“需求率的劳动生产是必要的劳动生产,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投入的劳动生产时间就是必要劳动生产时间!”如果把“劳动生产”改为“劳动”你看是不是就通了。

我给你改了一下你看看:“生产需求的劳动是必要的劳动,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劳动力投入的劳动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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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9 21:43:35
qi509 发表于 2012-3-9 18:41
那你这句话还是不通。“需求率的劳动生产是必要的劳动生产,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投入的劳动生产时间就是必 ...
呵呵!Q哥什么时候竟然帮起别人纠正病句了?“生产需求的劳动是必要的劳动,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劳动力投入的劳动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不对的,应该更改为:“生产符合需求的劳动是必要的劳动,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劳动力投入的劳动时间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在需求前面增加符合这两个字,这样才是最为正确的!理解这个意思就明白我之前所说的“必要生产率”才是生产力!另外,劳动后面加不加生产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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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509 发表于 2012-3-9 22:14:58
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9 21:43
呵呵!Q哥什么时候竟然帮起别人纠正病句了?“生产需求的劳动是必要的劳动,劳动者在这种状态下劳动力投 ...
你一加“符合”我就蒙了。可能别人能理解吧。

58
林汉扬 发表于 2012-3-9 23:33:51
qi509 发表于 2012-3-9 22:14
你一加“符合”我就蒙了。可能别人能理解吧。
怎么难以理解,搞不懂,难道我的理论真的这么不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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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老克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4-17 11:05:20
林兄,对于你以下公式:

必要劳动时间C=(自然时间T/产量Q)*劳动力数量或者劳动力耗费量N*{需要率F°/供应(生产)率F}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的数学表达式。

式中,你把劳动力数量和劳动力耗费量相等同表示成N。这里在概念上似有问题。一般来说,劳动力数量是指劳动力的人数,其量纲是[人];而劳动力的耗费量,是指劳动力在时间上的耗费,其量纲是[人*时间]。

问题是你的单位产品的劳动生产时间生产供应有有效性系数之积的必要劳动时间究竟是什么含义呢?我还真没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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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林汉扬 发表于 2013-4-17 18:40:04
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3-4-17 11:05
林兄,对于你以下公式:

必要劳动时间C=(自然时间T/产量Q)*劳动力数量或者劳动力耗费量N*{需要率F°/供 ...
老克兄!谢谢能够抽空来交流,你非常细心,的确,一般来说,劳动力数量N是指劳动力的人数,其量纲是[人];这是当时想从人体能量耗费来计算现在认为没有必要了。
应该说,C=(自然时间T/产量Q)*劳动力数量N是我前期的对于马克思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或者单位产品的劳动生产时间的数学分析,现在我认为应该与{需要率F°/供应(生产)率F}即生产供应的有效性系数之积的必要劳动时间才是真正必要的劳动时间,而没有考虑生产供应的有效性系数的即没有考虑到需求的,只能是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或者单位产品的劳动生产时间,而不能够称之为“必要”的劳动时间。我从前一部分到这个{需要率F°/供应(生产)率F}公式的加入一共探索了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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